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九条 报名条件:已参加北京市2017年高考报名、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考生。
第十条 报名办法:网上报名时间3月12日8:30至3月16日20:00(网址:www.bjypc.edu.cn)。
第十一条 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报1至3个志愿专业,可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二条 考试办法:自主招生考试分为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两个部分:
1.初试(笔试):综合知识测试,考察学生基础知识水平,卷面满分300分,语文、数学、外语各100分;
2.复试(面试):我院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面试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表达能力,观察、分析、解决问题
的能力,职业素养,学习潜能,满分300分。
----考试内容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三条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 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籍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分别划定各专业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考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分专业、分户籍类型,按总成绩择优录取。如农村户籍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转入城镇户籍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专业有计划缺额,我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剂。
第十六条 总成绩评定:自主招生总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加分成绩两部分组成。考试成绩含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成绩,满分300分。总成绩评定方案如下:
1.初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40%,满分120分;
2.复试(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60%,满分180分;
3.加分成绩依据为考生的成长记录、获奖证书、特长证书、退役士兵相关证书等,同类证书设定最高分值,满分20分。
4.总成绩=考试成绩+加分成绩。
第十七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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