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贸学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免试政策]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2017-03-16 09:02:08
4.免试政策
(1)免试录取条件:
①获得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可凭证书免试录取。
②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区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可凭获奖证书免试录取。
③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工及以上者,可凭证书免试录取。
④普通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会考成绩均达B级或以上者,可免试录取。
⑤对于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三等功及以上者,可凭相关证书免试录取。
(2)免笔试条件: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满分的90%计算(笔试总分150分,折算分为135分)。
①高中毕业生会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其中一科达B级或以上,其它两科达C级,可免笔试。
②获得高中阶段区级及以上文体类、科技类、竞技类获奖证书或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免笔试。
以上免试或免笔试条件不累加,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取最高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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