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业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2017年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2017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828,在陕招生代码:8112 。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创办于1950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咸阳机器制造学院改制升格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是西北地区首家由教育部批准改制升格的高职学院。2010年1月,与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邮编:712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 教务处、监察处、保卫处以及各二级学院的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下设宣传秘书组、考务组、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029-33152020 33152021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九条 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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