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管理学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免试条件]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2017-03-17 14:29:48
五、录取规则
1、免试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经学院审核通过)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2)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学金的考生;
(3)在区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含集体赛项);
(4)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均为B及以上的考生;
(5)中职阶段高级工资格考试实操环节通过的考生;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证书原件、复印件)。
2、免笔试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笔试成绩按85%计算)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2)获得校级奖学金的考生;
(3)高中或中职阶段在各级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含集体赛项);
(4)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其中一科达到B、两科达到C以上的考生;
(5)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的考生;
(6)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科技发明等测试合格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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