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环境保护职院2017单招简章[奖助政策]
政策介绍
考生被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待遇。
专升本政策
1、参加“3+2专升本考试”。经3年专科学习,优秀毕业生可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升本考试”,通过后,进入相应本科院校继续就读两年,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参加“自考专升本考试”。学院与湖南师大,湖南农大等本科院校合作开办了自考本科班,新生入学即可报名参加,学院统一组织教学,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修完全部课程(约13门课,学习两年),取得本科文凭,通过英语考试者可获得学士学位。
资助政策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我院建立了完整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全年资助金额800余万元,资助面达3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后,学院根据其家庭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我院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包括:
1、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4、学院奖学金:甲等3000元/人·年;乙等1500元/人·年;丙等800元/人·年
5、学院助学金:一等5000元/人·年;二等4000元/人·年;三等3000元/人·年;
6、专项助学金
由企业和个人在我院设立的专项助学金,最高资助金额5000元/人·年
7、勤工助学
学院专门设立了勤工助学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可申请勤工助学。
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申请金额8000元/人·年。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5622728 85622888
联系人:杨老师:15274940278 张老师:18274829570 张老师:13808483963
QQ:1420142517
学院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8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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