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2017自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四、录取办法及优惠政策
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可在自主招生指定志愿位置填报公示专业,我校按如下录取条件录取:
招生类别 | 优惠政策 | ||
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最终模拟投档线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最终模拟投档线(校本部考生) | ||
浙江上海考生 | 其他省份考生 | ||
一 | 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即予录取 | 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 | 投档成绩加10分参与我校英才学院选拔 |
二 | 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0分即予录取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最终模拟投档线下60分即予录取 | 投档成绩加5分参与我校英才学院选拔 |
三、四 | 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即予录取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即予录取 | |
五 | 根据自主招生考核成绩,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50分即予录取,特别优秀的学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即予录取 | 根据自主招生考核成绩,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40分/60分即予录取,特别优秀的学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 | 投档成绩加10分参与我校英才学院选拔 |
六 | 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50分即予录取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即予录取 | 投档成绩加5分参与我校英才学院选拔 |
注:
1、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2、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取得校本部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按校本部模拟投档线执行,取得威海校区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按威海校区模拟投档线执行。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综合考虑划定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
4、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比例折算。
5、浙江、上海考生必须满足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方能录取,考生选考科目问题导致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高考录取结束后,自主招生录取学生名单分别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一律不予学籍注册;已经注册学籍的,予以取消。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保证所有的报名材料清晰可辨,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上传错误的材料我校不予审核。
2、请考生保持系统中所填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
3、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4、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5、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核、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六、规范管理与监督机制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实施。
初审环节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多人审核及随机审核的相关规定,确保自主招生初审结果公平公正。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451—86413389。
七、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八、本简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校本部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 传真:0451-86417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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