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2017自主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 2017-03-24 11:35:32

兰大2017自主招生章程

2017年兰州大学自主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为242名,自主招生计划不做分省计划。

二、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

  自主招生招收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为充分发挥考生特长,并在培养阶段实现“因材施教”,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专业类为: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外国语言类、数学类、信息科学类、物理学类、核工程类、生物科学类、化学类、大气科学类、地球科学类、土木工程类、医药类、草业科学类,上海和浙江考生填报的专业须与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见附件1)。具备下列任意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及学科特长选报以上14个学科大类之一。

  (一) 高中阶段获得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或者同时获得2项不同学科省级三等奖奖励者;

  (二) 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三) 高中阶段参加相关专业学习或者科学研究实践活动取得一定成绩、表现突出者(须有成果发表证明);

  (四) 在语言、文学方面确有兴趣和专长,且具有发展潜质者(须提供相应专长证明和作品复印件);

  (五) 高中阶段同一门单科成绩至少三次在期末考试中全年级排名前5%者(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排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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