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大2017自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西南交通大学 2017-03-25 13:33:49
七、录取要求
1.高考报名
资格生应在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录取。
2.投档成绩要求
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10分(含)以上(江苏省考生5分及以上)。对于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等合并本科一批次、二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3. 选考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①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B+、B。
② 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2017年实行选考科目组,选报专业必须符合学校对录取科目组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八、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为了考生报名资料安全,请考生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律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至学校。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收件人:吕冬
联系电话:028-66366386
邮编:611756
九、咨询方式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邮编:611756
联系电话:028-66366386、66366379、66368074
十、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申诉电话:028-66366386、66366379、66368074
邮箱:14475693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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