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2017自主招生简章[招生条件]
武汉理工大学 2017-03-26 07:44:06
四、报名条件
我校着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符合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崇高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可自愿选报相应类别:
1.报考A类计划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比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或在材料学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
(4)对材料学科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具有相应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须提交详实支撑材料)。
2.报考B类计划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或在本类别的学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调查报告。
(4)高中阶段公开发表文学作品或获得全国性作文竞赛国家级奖励。
(5)对本类别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具有相应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须提交详实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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