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 2017-03-27 12:01:13
2017年西南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章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专家评审组,负责自主招生考生资格审核、测试认定工作。
(三)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考生材料审核、测试组织和录取等具体工作。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均为文理兼收):法学、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序号 | 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 | 分流专业 |
1 | 法学 | |
2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 |
3 | 经济学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 |
4 | 工商管理类 | 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 |
三、招生计划:录取计划控制在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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