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 2017-03-27 12:01:13

西南政法大学2017自主招生章程

2017年西南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章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专家评审组,负责自主招生考生资格审核、测试认定工作。

  (三)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考生材料审核、测试组织和录取等具体工作。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均为文理兼收):法学、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序号 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 分流专业
1 法学
2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
3 经济学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
4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

三、招生计划:录取计划控制在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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