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大2017自主招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 2017-03-27 09:39:15
2017年大连海事大学自主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录取42人,其中文科6人,理科36人。
二、报名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高中阶段具备相应专业所需的报名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注: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选报专业必须符合我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添加大连海事大学志愿。
2.网上提交材料。考生只需网上提交材料,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所有材料须加盖学校公章,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1)系统自动生成的《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2)个人自述;
(3)申请表中所列各次考试成绩单;
(4)考生如有获奖经历或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其他写实性材料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5)实名推荐信(自愿提供,不做要求,可由考生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实名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须在系统提示下填写推荐人相应信息,由推荐人下载自主招生推荐表,填写推荐意见,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推荐人上传到报名系统)。
3.填报志愿说明。考生应结合本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情况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大类,每个专业大类中可按顺序申报1—4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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