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2017高职招生简章[学费]

福建工程学院 2017-03-30 13:24:50

第二章 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及有关要求

  第五条 学校2017年高职招考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手册。

  第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若有调整,以政府批文为准):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5460元/学年;

  2.物联网工程专业:5040元/学年;

  3. 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040元/学年,三、四年级13000元/学年;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8640元/学年。

  若有退费情况,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七条 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九条 为落实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要求,报考我校本科专业的中职考生在录取前须按类别参加省里统一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文考成绩占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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