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职院2017高职招生简章[招生条件]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7-04-01 09:18:21

  6.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化工类专业,肢体残疾考生不宜报考我院工科专业。

  7. 凡填报我院空中乘务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身高:女162cm及以上,男172cm及以上;

  (2) 视力: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5,男生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斜视、无色盲;

  (3) 牙齿排列整齐、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4) 无纹身、无染发,男生无打耳洞;无明显体味 ;

  (5) 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6) 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

  (7) 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备注:以上报考条件在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条件不达到者按闽西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相关规定转其他专业就读。)

  第五条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退费办法

  学生的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及代办费,其中代办费为教材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军训服装费等。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4号、闽价费[2009]34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6]费154号文规定办理。

  被我院高职招考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间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新生一致。

  第六条 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学生按要求修完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七条 附则

  1.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工作。

  2. 本章程由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3. 招生联系办法

  学院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闽大路8号

  邮政编码:364030

  联系电话:0597—2589999

  0597—2587777

  0597—275145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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