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纺织服装学院2017高职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五、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除音乐类、美术类外,考生必须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美术类考生,以其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我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我校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
2、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技能测试委托有关高校组织。请考生务必关注我院网站公布的考试学校、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3、根据不同生源类别,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生类和中职类。录取时,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中职生(音乐类、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70%+技能测试成绩*30%,中职生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含专业省统考成绩)+固定加分。
4、录取工作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第一阶段(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相关政策进行后续征求志愿录取。
5、体检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服装系、纺织系专业要求:色觉正常,手脚功能正常。
酒店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体型匀称、牙齿整洁、肤色好气质佳。
6、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7、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厅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五、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2017年我校高职招考各专业收费项目,严格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闽价费[2011]270号(根据闽政2012上调)}及学校最终确定公布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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