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考试时间]
河海大学 2017-04-04 10:14:44
2、考核方式
考生按照所报考的专业组别参加测试。测试分特色专业组、工学专业组、理学专业组、经管学专业组、文法学专业组五类,具体测试方案如下:
类别 | 招生专业 | 高考科类 | 2017年拟录取人数 | 测试方法 |
特色 专业组 |
水利类(大禹强化班)(限江苏省考生报考) | 理科 | 100左右 | 1、综合能力笔试:相关学科知识灵活运用。 2、专业能力面试:以专业潜质、相关专业组基础认知、高中阶段相关知识的灵活应用和考生基本素质为主。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理科 | |||
水利水电工程 | 理科 |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理科 | |||
土木工程 | 理科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科 | |||
工学 专业组 |
农业水利工程 | 理科 | 50左右 | |
环境工程 | 理科 | |||
工程力学 | 理科 | |||
地质工程 | 理科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
理学 专业组 |
数学类 | 理科 | 50左右 | |
应用物理学 | 理科 | |||
海洋科学 | 理科 | |||
经管学 专业组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兼收 | 50左右 | |
财务管理 | 文理兼收 |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文理兼收 | |||
文法学 专业组 |
英语 | 文理兼收 | 50左右 | |
法学 | 文理兼收 |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科 |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不作分省安排,最终计划数视报名及考核情况做适当调整。总录取人数不超过250人。
测试时间:2017年6月10、11日,具体测试时间及方案以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测试地点:河海大学
3、资格认定及成绩使用办法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按面试、笔试成绩权重6:4折算总分),参考生源报考情况,按照“分开排序,择优选拔”的原则,分专业组进行排序和认定,择优录取。
河海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及考生录取政策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将在规定时间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
六、志愿填报
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具体填报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方式为准。未按各省(区、市)自主招生志愿填报规则填报志愿者,学校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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