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2017农村单招简章[招生日程]
四、录取优惠政策
入选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体检不受限制,则予以录取,录取专业为公示专业。
五、时间安排及相关说明
1. 网上报名:4月20日~4月30日。
2. 学校收取书面材料截止日期:5月5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3. 材料初审结果查询及参加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公示:5月底,考生可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 下载准考证:6月6日前,初审合格的考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者不得参加测试。基础文化测试及综合面试地点均设在我校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5. 基础文化测试及综合面试:时间暂定为6月11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考生参加基础文化测试时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信息。
6. 测试结果查询:6月22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7. 考生来沪差旅费补贴说明:参加测试的考生可以获得路费及住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告知。
六、组织机构
我校“励志计划”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本科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七、联系方式(含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2763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
八、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在招生过程中加强材料初审和测试安排的管理。
2. 在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选拔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须对实名提供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在推荐考生过程中出现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具体情况,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若考生存在申请材料不实、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考核成绩及入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向其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具体情况;已经被我校录取或取得学籍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 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参与招生实施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21-64252688。
九、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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