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大2017农村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中国农业大学 2017-05-02 10:30:10

五、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浙江省考生根据我校公布的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

  2.我校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理工类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为考生安排专业。

  3.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B。

六、监督机制

  1.所有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报考、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

  2.中国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的选拔和录取工作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37682,传真:010-62737960

  邮箱:zsb@cau.edu.cn

八、本简章有关内容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由招生办负责解释。

  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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