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2017农村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5.录取
请通过审核的考生参加高考,并在高考志愿中高校专项计划的相应批次一志愿报考我校校本部或医学院。我校将依据招生计划数及高考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录取。理科考生的高考成绩需达到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上70分(含),文科考生的高考成绩需达到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上60分(含),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浙江考生的高考成绩需达到浙江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上70分(含)。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在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注:江苏“思源计划”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1A1B。
四、学生资助体系
我校构建了“以勤工助学为主要手段,以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以助学贷款为重要渠道,以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的全方位帮困助学体系,切实履行了“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详细信息可见我校学生事务中心网站。
五、特别说明
1.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录取工作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3.未尽事宜,按照《上海交通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六、监督机制
本次高校专项“思源计划”选拔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在报名、审核、考核等多个环节充分引入监督监察机制,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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