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2017农村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北京师范大学 2017-05-03 09:50:05

三、 专家评审及合格资格确定

  1、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分两个阶段进行评审。

  (1)初评:依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评。

  (2)复评:初评合格的考生,根据学校要求,提供视频材料,专家根据视频材料进行复评。

  2、入选资格考生确定规则。学校依据初评成绩占60%和复评成绩占40%形成的综合成绩、考生专业志愿、学校高校专项招生专业计划,以及考生所在省份师范生需求情况等,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及入选专业。

四、 录取规则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文科40分或理科6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依照自主招生参考控制线),即予录取。

  浙江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专项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即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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