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17农村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南开大学 2017-05-03 10:56:01
四、录取办法
1、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初审成绩+复审成绩)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及专业。根据各省(区、市)入选人数比例分科类确定分省计划,分省计划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2、入选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入选考生高考成绩(含附加分)达到生源所在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依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参考控制线)时,我校根据生源所在地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照高考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公示专业择优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
3、江苏省考生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4、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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