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石油大学2017农村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中国石油大学 2017-05-04 09:16:03
四、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入选考生的来源省份、人数、结合考生报名时所填的专业志愿,在相应的省份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标注“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期间,根据我校在各省高校专项计划完成情况,学校在省份之间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录取时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高校专项分省计划录满为止,但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2017年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等级。
五、专业安排
学校综合考虑考生报名时所填的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在其报考专业范围内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六、领导和监督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负责对高校专项录取招生考试工作领导,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高校专项录取招生考试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如果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并向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申诉。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七、联系方式
电话:0532—86981305、86983085、86983086 手机:15194295783
传真:0532—86981305
附件: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一览表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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