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大2017农村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7-05-04 10:11:16

五、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需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

  2.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填报学校志愿,错误填写或未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者不享受相关招生政策;

  3.考生须在我校公布的考生所在省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并服从专业调剂。

  (二)录取原则

  1.获得我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所报专业(类)要求,学校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规则分配专业。

  2.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于浙江省、上海市考生,考生高考选考科目须与我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一致;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级。

六、组织和监督机制

  1.我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

七、其他事项

  1.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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