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2017农村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四、考核与资格认定
经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的审核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中学和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生入选资格。入选资格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务必属实,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三年内我校不再接受该推荐单位考生,同时取消该考生的农村学生“励志计划”录取资格,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五、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填报我校及农村学生“励志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具体填报方式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我校将从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科招生网(http://zs.whut.edu.cn/)公布的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上海市、浙江省,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经有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录取后,我校将于7月20日前在本科招生网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备案公示。
六、监督机制
1.我校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87651423。
2.我校将参加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whut.edu.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0
电子邮箱:whutzsb@whut.edu.cn
咨询电话:027-87859017,027-87858399
八、其他
1.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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