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大2017农村单招简章
2017年北京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面向有关省(区、市)确定实施的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科目(仅指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科目)成绩有4科及以上等级为A,或高中阶段学习成绩达到所在中学理工类学生的前10%。
二、招生计划及优惠政策
2017年计划招生70人,只招理科考生。入选人数不超过“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的2倍。具体招生专业为:机械类、能源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冶金工程、矿业类、土木工程、安全工程。
入选合格考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在入选考生里综合成绩排名前10%的考生,高考实际考分达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
(2)其他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20分)以内,且不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浙江省考生分数达到本省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以上。
备注:
1、“模拟投档线”是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前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3、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
4、浙江省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2017年相应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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