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2017农村单招简章
北京大学 2017-05-05 09:06:53
2017年北京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章程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北京大学2017年“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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