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7农村单招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 2017-05-06 10:00:16
2017年西南政法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章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普通本科招办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材料审核、资格认定等具体工作。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法学、知识产权、刑事科学技术、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英语。
三、招生计划: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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