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7农村单招简章
长安大学 2017-05-07 10:08:16
2017年长安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类)
高校专项计划为13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为:
专业类 | 科类 | 分流专业 | 浙江上海选科 |
机械类 | 理工 |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 | 物理|化学 |
计算机类 | 理工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 | 物理|化学 |
土木类 | 理工 | 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造价 | 物理|化学 |
材料类 | 理工 | 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物理|化学|生物 |
测绘类 | 理工 | 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 | 物理|化学|地理 |
地质工程 | 理工 | 地质工程 | 物理|化学|地理 |
地质学类 | 理工 | 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 | 物理|化学|生物 |
水利类 | 理工 |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物理|化学|生物 |
上表所列专业(类)为高校专项计划全部专业,最终高考志愿填报专业范围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结果为准。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审核合格考生情况确定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拟招生计划数,并在6月份通过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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