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教改政策解读:大专进入自主招生
日期:2010-03-01
来源: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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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历来是全国上下最关心的考试,高考的指挥棒影响了教育的方式方法、教育的资源分配等种种问题。所以,教育改革纲要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逐步形成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制度,建立择优、自主、推荐、定向、破格五种招生录取方式。 (四川招生信息网)
高校招生多元化录取方式
高等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
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
对在实践岗位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部分科目一年多次考试
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实行社会化考试。即考生可以一年考多次,选择一次成绩,以达到分解学生的高考压力的目的。
各省自主组织专科高职考试
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高等学校普通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探索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本专科实施分类考试后就不再相同。具体来说,实现国家组织本科阶段的考试,而把专科高职的考试下放到各省组织。在高职高专上,省级将有更多的权力,不仅组织入学考试,今后高职类学校设置的权力也将下放到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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