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四川专升本5月22日开考 考试政策拟定
四川省教育厅昨天发出《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确定四川省2010年5月22日至23日举行“专升本”考试,选拔部分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据悉,今年四川省“专升本”考试不得少于3门课程。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将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继续学习,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
与往年被选拔录取“专升本”后不再颁发专科毕业证书不同,从2010年起,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据悉,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9月30日后原则上将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
选送:非应届生不能“专升本”
四川省2010年“专升本”的选送对象为:普通本科高校、已有一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和举办普通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校中具有与我省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应届毕业生。原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有关高校中举办的二年级在校生“专升本”工作,原则上不再进行。据了解,“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不举办普通“专升本” 教育。
四川省教育厅规定被选送对象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据了解,“专升本”对口学校将由省教育厅根据往年各高职高专院校与本科院校的协议及专业布局进行安排,各有关高校不能无故变更。
拟选:应届毕业生总数5%以内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省招生计划工作会议精神,本年度我省“专升本”工作仍分为校内“专升本”计划和跨校“专升本”计划两类:校内“专升本”计划按照本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总数5%以内的原则,在下达的本科招生计划内编制分专业“专升本”计划。跨校“专升本”计划由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根据“对口升本”专科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的原则,编制跨校分专业“专升本”计划。省教育厅规定,校内“专升本”学生由本校统一组织考试。
控制:15%学生可参加跨校考试
凡符合选送条件的跨校“专升本”学生,由各选送学校统一组织报考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院校。同一学校的同一专业的学生只能报考一所“对口升本”的学校。跨校“专升本”由选送学校制定相应实施细则,选送优秀学生参加跨校 “专升本”考试。据悉,参加跨校“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将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
录取:按1∶1.5划定分数线
据介绍,各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本科院校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考试后将依据成绩并按“专升本”计划的1∶1.5划定录取分数线。
各有关高校在划定“专升本”录取分数线后,将按学生志愿,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凡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接收学校依据省教育厅审核后的录取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考试:不少于3门
今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不得少于3门课程。其考试科目为基础课2—3门,其中文科选考:英语、计算机、大学语文;理工科选考:英语、计算机、高等数学;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1—2门(英语、计算机、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可加试1门专业综合课)。“专升本”考试由各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自主组织,其基础课考试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今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自主命题。省教育厅规定,今年我省“专升本”考试时间为5月 22日至23日,各高校不得无故更改考试时间。据悉,高校对学生成绩的认定可结合原在校期间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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