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县状元因被嫌丑杀同学 二审改死缓

日期:2014-03-09 来源:招生考试信息网 点击

  被称为川版马加爵的曾世杰,因犯下轰动全国的“大学生因丑杀人”案,在二审被改判死缓。

事件背景:

  2010年3月,曾经的县高考状元、四川某高校大二学生曾世杰在校园内持刀杀死一名女生、刺伤两名男生。杀人原因,因为容貌遭到嘲笑。当年12月,成都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2012年3月,四川省高院作出发回重审的判决,此次在二审中被改判死缓。
 

  小编叹缘何高考状元成今日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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