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热议:18岁高中生为学费将父母告上法庭
日期:2014-03-16
来源: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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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美国新泽西州一名18岁的女高中生将父母告上法庭,因为他们拒绝支付她的学费和生活费,法庭在一审判决中拒绝了她的诉讼请求。现在,她已与父母和解并返回家中。而父母是否应该支付成年子女的生活费和大学学费,一时间也在全美范围引起热烈讨论。
事件详解
女孩指控:女孩名叫瑞秋·坎宁,是一名18岁高中生,声称父母迫使她离家,她是一个还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学生,需要经济上依赖父母。她要求父母支付其私立高中的学费,承担其生活和交通费用,承诺支付她大学学费,并偿还她朋友父母垫付的法律诉讼费用。
父母辩诉:瑞秋不想遵守家里的规矩,是自己离家出走的。拒付这些费用是因为瑞秋“表现不好”。她的父亲说,“我们心都碎了,当一个孩子说‘我不希望你管我,你只要付钱就好了’,你会怎么做?”
新泽西州高级法院:法官在法庭上对瑞秋·坎宁提出严厉批评,认为她对父母的态度极不尊重。并表达了他的担心,认为如果裁决支持瑞秋,会导致其他类似案件,如“是否会有12岁的小孩状告父母不给自己买游戏机,13岁的小孩状告父母不给自己买苹果手机,因为其他人都有。”
父母代理律师:家庭冲突已经解决,她的父母欢迎她回家,但诉讼还没有被撤销。
美15W网络民意测验:95%的参与者认为父母没有义务支付18岁以上成年子女的大学及生活费用。小编PS:貌似在中国,95%的人会认为有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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