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流程分为3步:
1、申请。普通高中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递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说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和申请意愿等。
2、评审、公示。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国家政策和各地制定的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学生申请,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评审结果要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发放。国家助学金经过申请、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即可发放国家助学金。学校应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或扣减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