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6年11项高考政策加分
安徽2016年高考加分政策涉及11种类别,考生需进行高考加分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考生可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所在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报高考加分,逾期不予受理。
全国性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10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地方性加分政策
1、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
2、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5分)。
特长奖项加分政策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以下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
1、 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包括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
2、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包括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 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包括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
4、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
经教育部审定,安徽省体育特长生政策加分的规定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对申请加分考生的运动员(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资质由安徽省体育局进行复核复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标准组织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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