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19年学费多少?(含住宿费)
长春大学为普通高等学校。
2019年长春大学学费
本科专业: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500元/生/年;
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500元/生/年;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500元/生/年;
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500元/生/年;
特殊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500元/生/年;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500元/生/年;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500元/生/年;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500元/生/年;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500元/生/年;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500元/生/年;
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500元/生/年;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500元/生/年;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500元/生/年;
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23000元/生/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300元/生/年;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300元/生/年;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300元/生/年;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800元/生/年;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800元/生/年;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800元/生/年;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800元/生/年;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800元/生/年;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800元/生/年;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800元/生/年;
工商企业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4000元/生/年;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3800元/生/年;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000元/生/年;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200元/生/年;
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200元/生/年;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200元/生/年;
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200元/生/年;
应用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200元/生/年;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400元/生/年;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400元/生/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400元/生/年;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400元/生/年;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400元/生/年;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400元/生/年;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400元/生/年;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400元/生/年;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400元/生/年;
智能制造工程学费标准为每生4400元/生/年;
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23000元/生/年;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学费标准为每生4400元/生/年;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600元/生/年;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600元/生/年;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600元/生/年;
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600元/生/年;
捷克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600元/生/年;
针灸推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600元/生/年;
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600元/生/年;
俄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20000元/生/年;
波兰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4600元/生/年;
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6200元/生/年;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6200元/生/年;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6200元/生/年;
舞蹈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6200元/生/年;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5400元/生/年;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5400元/生/年;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5400元/生/年;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5400元/生/年;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5000元/生/年;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市场营销、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20000元/生/年;
长春大学助学政策
长春大学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长春大学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秉承“保障为本、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工作理念,以“构建和谐校园、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意识、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为总体工作目标,形成了“奖、贷、勤、补、免”五位一体的解困资助体系。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包含校内奖学金、单项奖、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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