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护理职院2017单招招生简章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2017-02-25 10:28:21

2017年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单招招生章程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笔试及专业技能、综合素质考核小组:负责笔试试卷领取、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评卷、汇总成绩;负责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的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考核,汇总成绩,复核成绩等。

  招生录取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实、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通知书发放等。

  后勤安全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