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管理职院2017单招招生简章
四川管理职业学院 2017-02-26 10:24:52
2017年四川管理职业学院单招招生章程
一、招生原则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程序规范、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二、组织保证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校成立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单招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4.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单招考务工作组,负责命题、试卷领取及保管、准考证发放、考试、阅卷、统分等工作。
5.学校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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