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术职院2017单招招生简章[报名条件]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2017-02-26 11:07:46

  第五章 招生范围、对象及条件

  第十五条 招生范围:四川省。

  第十六条 招生对象: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

  第十七条 招生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六章 报名及资格审查

  第十八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dz.scapi.mcitedu.cn/)报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14日

  第十九条 考生报名时,须按报名系统提示首先确定报考类别:普通类、中职类,再进入各专业类填报具体专业,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

  第二十条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须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高考报名、对口招生考试报名信息一致。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校参加我院的报名资格审查。

  第二十一条 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或来校现场打印,并贴照片。

  第二十二条 考生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地点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2.考生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照 4 张;经县(区)、市招办盖章确认的“高考(对口升学)体检表(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医院的正式体检结果表;

  4.考生均应签署《单独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第二十三条 经学校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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