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职院2017单招招生简章[报名时间]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2017-02-26 10:39:38

  第五章 招生范围、对象及条件

  第十五条 招生范围:四川省。

  第十六条 招生对象: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

  第十七条 招生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六章 报名及资格审查

  第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通过四川长江职业学院网站(www.sccvc.com)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截至日期:2017年3月14日24:00前。

  第十九条 每位考生在报名时,从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志愿。

  第二十条 考生报名信息须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校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第二十一条 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或来校现场打印,报名表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 考生来校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长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第二十三条 经学院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或在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然后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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