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加分政策]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2017-02-28 11:13:07

  (二)优录奖励分

  1. 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成绩按科目等级进行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

  2. 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科技、发明、创新、技能等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加15分、获二等奖的考生加10分、获三等奖的考生加5分。

  3. 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考生,加10分。

  4. 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加5—10分。

  5.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6. 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加10分。

  符合第2-6项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前提出加分申请,将《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提前招生考生加分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2017 年2 月13 日前通过中国邮政 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处袁娇娇老师,请注明“提前招生加分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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