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2017-02-28 10:04:52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办法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一)录取原则

  1、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

  2、申请文化基础考试免考且审核通过的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考试,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按150分计入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序。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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