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奖助政策]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2017-02-28 10:04:52
六、奖助政策
(一)学校以人为本,建立完善的奖励制度,为奖励报考我校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
1、符合我校文化基础考试免测的学生,最终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2、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的考生,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级5分,B级3分)排序,加分科目不超过4门,分等级进行一次性奖励,分别为2500元,1000元,500元,奖励比例为录取人数的15%。文化基础考试免测学生不参加此项奖励。
所有获得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将在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在新生开学典礼上颁发奖学金。
(二)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多种奖励制度,学生入学后,可根据自身条件进行申报,评审。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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