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城市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提前招生日程]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7-02-28 10:50:02
九、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网报名 |
3月10日前 | 考生提交免文化测试和加分材料 |
3月20日 | 考生参加省文化联测(地点:考生所在市县招办统一组织) |
4月10日前 | 公布文化联测成绩,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查看面试安排情况 |
4月14日 | 面试考生报到(地点: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4月15、16日 | 考生面试(地点: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4月30日前 | 我校招生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
5月初 | 我校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十一、监督机制
(一)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三)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对我校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四)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五)所有文化免试和加分材料需要经我校公示10天,无异议后上报省考试院备案。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二)对单独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将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 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