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加分政策]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1 14:54:31
七、加分政策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果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所有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3月10日前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iit.edu.cn提交加分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
1.我院将根据考生2017年前(含2017年)学业水平测试六门(四门必测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C级每科加2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获市(县)及以上各类表彰的考生:国家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5分;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2分、三等奖加8分;市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获市(县)及以上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加10分、获校级三好生或优秀党员的考生加2分、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的考生加1分。
3.加分情况,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4.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江苏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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