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1 14:54:31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考测试折算分值+面试分+政策加分+体艺特长生加试成绩。

  1.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文化测试等级、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①面试成绩不合格;

  ②考试违纪;

  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④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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