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考核总成绩 = 文化联测考试成绩 + 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政策性加分 。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划线。
2、录取规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联测考试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2)政策性加分办法
①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录取时总分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总分加10分。
②烈士子女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总分加3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
③高中阶段在地市级体育或艺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5分;在省新概念作文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④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加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中每有1A加 10 分,每1B加5分,最多加4个。所有加分累计入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文化联测考试满分( 180分)的,以文化联测考试成绩满分计算。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以 2016 年及以前成绩计。
⑤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学校招生网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复印件于 2017年2月 10 日之前通过邮局 EMS 方式(以邮戳为准)寄至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请注明“提前招生报名材料” 或将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招生办公室邮箱 jmizsb@126.com 。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 4 月15 日)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原件交学校审核。
⑥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加分考生无需提供材料,学校将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成绩进行换算。
⑦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同时,须考生高考体检合格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 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