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提前招生日程]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1 12:05:27
六、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址报名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mi.edu.cn |
2月10日前 |
文化联测免考考生将相关申请表、报名表和相关材料通过EMS邮递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或将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邮箱 (邮箱地址:jmizsb@126.com) |
3月20日 | 语文、数学、英语文化联测考试 |
4月10日前 | 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文化联测考试成绩和职业综合素质测试考场安排 |
4月14日 | 文艺、体育特长生加试 |
4月15日 | 职业综合素质测试 |
4月23日前 | 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分数线 |
4月25日 | 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加分情况、考生总成绩和各类、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
4月30日前 | 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
注:相应的时间会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公布进行相应调整。
七、监督机制
1、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
2、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八、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 18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相关事宜
1、高职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考生参加我院高职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高职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