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南洋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加分政策]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1 11:40:53

  (二)加分政策

  /1.国家加分政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

  (2)烈士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2.学校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项 级别 加分分值
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进行加分 每一个A 20分
每一个B 10分
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 地市级及以上 20分
县(市、区)级 15分
校级 10分
高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中学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技能、文艺、艺术、体育等大赛获奖(含团体奖项) 获得专利 25分
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20分
县(市、区)级一等奖 18分
县(市、区)级二等奖 15分
县(市、区)级三等奖 12分
校级一等奖 10分
校级二等奖 8分
校级三等奖 6分
获得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证书 高级 20分
中级 15分
初级 10分

  3.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申请加分的考生需登录我校招生网下载并填写《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加分申请表》,并将表格和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快递方式于2017年2月28日之前寄至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张老师收),无锡市滨湖区山水西路88号,邮编:214081,联系电话:0510-85553199,请注明“提前招生加分材料”。

  (2)加分对象和分值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10天,无异议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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