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康职业学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招生规则]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2017-03-01 08:07:48

五、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实施录取,依据“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加分。

  1、录取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划定。考生考核总成绩按专业由高到低排序,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

  2、文化测试免考且审核通过的考生,仍需参加综合素质考试,文化测试成绩按有关计分规则执行。所有考生都需参加综合素质考试且达到合格线上,合格线下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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