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创意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1 16:10:20
六、录取规则
1、文理类考生总成绩=学测科目成绩+文化联测成绩+优录奖励分;美术类考生总成绩=学测科目成绩+文化联测成绩+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优录奖励分。学测科目成绩、文化联测成绩由相关科目等级折换为分数,即A=90分,B=80分,C=65分,D=50分。专业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2、录取控制线由我院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测试成绩和报考人数,分别按照文理类、美术类划定并进行录取。免全省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必须面试合格,其余考生必须取得全省文化联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全部三门科目的成绩,美术类考生还需取得专业省统考成绩,方可参加我院录取。
3、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报考理工科类专业的考生按照“数语外”顺序、报考管理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语数外”顺序,比较特征分进行排序后由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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