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创意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提前招生日程]
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1 16:10:20
八、日程安排(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时间 | 内容 |
1月15日-20日 | 考生网上报名、支付语数外联考考试费 |
2月25前 | 学院完成报考本校考生的资格审核 |
3月20日 | 考生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
4月1日前 |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学生将资料通过EMS寄至我院招生办 |
4月5日前 | 学院公示政策性加分和免文化联测学生名单 |
4月10前 | 1.公布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
2.公示参加综合素质面试考生名单 | |
3.公布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与安排 | |
4月中下旬 | 综合素质面试 |
4月26日 |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
4月30日前 | 上报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
九、学历证书
我院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十、报名考试费标准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网上支付全省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等报名考试费用,每门为15元。此外,需要参加面试的考生,到我院面试时需交纳面试费60元/生,面试费用由我院现场收取。
十一、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如考生体检不合格,则录取无效。
十二、监督机制
1、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我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汇总后上报我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申诉电话:0510-85503261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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